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工作岗位、学历要求和需要人数详见《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电子版简历应命名为:
姓名+学校/工作单位+学历+应聘专业+应届/在职
电子报名邮箱:rsc@igge.cn。
2、提交资料:本人电子版简历。须包括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课程成绩单、英语成绩单和科研经历、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发表(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于一个PDF文件中。
《2020年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二)。请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凡不提供基本情况表的应聘人员,视为无效简历。
3、报名咨询电话:范老师 何老师
0316-2267605/ 2267703。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简历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并在所外网发布。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
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英语口语和翻译等。
应聘人员以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
(四)考察
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通过考察人员将统一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接收人员进入中央事业编制,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和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天津户口。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