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含研究所)及相关老师:
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名、校标使用情况补充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如下两种情况进行普查。
一、校内各单位对外从事教学、科研、合作办学、文化交流等活动、合作组建有关机构、公司或开展其他业务中使用校名(含简称、英文名及曾用名简称)、校标及曾经使用尚未撤销或注销的。
二、各单位的印刷品、宣传品、礼品等用于经营用途,正在使用校名(含简称、英文名及曾用名)、校标及曾经使用尚未撤销或注销的。
请学院各单位(含研究所)及相关老师,如有上述两种情况如实填写《公司校名、校标使用情况普查登记表》,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不瞒报。并于9月17日前将该表传至邮箱:tantong@jlu.edu.cn。详情请各位老师参见校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