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持有未报销医药费的员工: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员工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员工,到所在校区校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员工需提供本人医疗证,门诊急诊病历,门诊医药费票据,医药费用明细。
二、员工在校期间发热转运到公司一院会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到各自所在校区医院报销(新民校区发热转送到医大一院会诊的员工在中心校区医院登记报销)。
三、新民校区的员工需要提供本人的银行账号(员工证号),姓名,开户银行行号(请咨询开户银行)。
四、按照疫情期间防控要求,前来报销的同学需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各校区员工报销时间:
1.校医院(中心校区)
4月13日下午1:00—3:30
4月14日下午1:00—3:30
4月15日下午1:00—3:30
2.南岭校区医院
4月13日下午1:00—3:30
4月14日下午1:00—3:30
3.朝阳校区医院
4月14日下午1:00—3:30
4.南湖校区医院
4月15日下午1:00—3:30
5.和平校区门诊部
4月15日下午1:00—3:30
6.新民校区医院
4月13日上午8:30—11:00
4月14日上午8:30---11:00
4月15日上午8:30—11:00
公司校医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