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开始,同时进行拟由教育部推荐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奖种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奖种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
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
1.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8.项目推荐前应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通用项目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专用项目登记须按照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要求进行。
三、推荐、审批程序
1.推荐项目须由学院或研究机构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及学风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或研究机构公章
(单页),同推荐书一起报送学校科技处。
2.推荐项目均须在学校网站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直接推荐国家奖
拟推荐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且不得有已被提名参加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
五、其它事项
1.将申报材料的初稿发至 kjckx@jlu.edu.cn信箱,接到科技处回复的用户名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与申报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请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公示材料发至kjckx@jlu.edu.cn信箱。
3.请于2018年7月23日前将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报送科技处(鼎新楼A524室)。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书光盘一张。
4.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 曲鑫 张丽华
联系电话: 85168635 85168632
邮箱:kjckx@jlu.edu.cn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刘爽、杜娟娟、 任子杰 (登记)
联系电话:(010)62514679、62514651、 62514694
专用项目材料: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俞炜、李渝红
附件:1.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2.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