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与培养责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司党发【2017】13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司研究生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工作和学术成果政治性审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每学期审查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前,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和申请学位论文,分别从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及政治性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若有审查不合格情况反馈给学院教科研办公室。
二、每学期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学位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向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和申请学位论文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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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