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根据学校及研究生院关于考试工作有关管理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命题原则
研究生复试主要是进一步考核研究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难易程度要适中,使优秀员工能够脱颖而出。
二 试题命制
1.研究生复试命题采取院主管领导负责制下的分散命题。由学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聘请各科试题的命题教师。
2.命题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主讲过该门课程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当。
3.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命题时应同时确定答案和评分标准。
4.对某些考试科目中含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必须分别命题,最后由一人进行统题。
5.试题密封后应交给本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保管。
6.各科试题的名称必须与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名称一致。
7.每门课程试题应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标准。
8.试题及答案至少应在考试前1天命制完成。
9.试卷由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印刷。要求有试卷管理人员或出题教师监印。学院各专业使用统一格式的题签纸和带有密封装订线的答题纸。
10.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专业应妥善保管。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三 考试试卷密封
1.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考卷数量,并按要求将所有试卷中标明考生基本信息的卷头部分进行密封,确保评阅试卷人员无法从试卷中获知考生基本信息。
2.试卷密封装袋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交由本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保管。保管地点必须是学校内办公场所。
四 考试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凡一门考试科目有2名以上教师参与出题的试卷评阅工作,应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
3.试卷评阅必须使用红色笔。
4.试卷上任何所给分数如有修改,修改人必须签字。
5.阅卷结束后,各专业应在所有命题阅卷教师在场的情况下拆封试卷、登录员工成绩。
五 考试试卷保存
1.各门考试科目的试题、答案及考试试卷由学院统一保存。
2.保存的试卷要用学院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分装,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3.试卷应保存到员工毕业离校后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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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